确成股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适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世界头条
2022-12-20 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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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本保荐机构”)作为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确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296 号)核准,公司发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720,375 股新股,发行价为每股 14.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0,598,992.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5,883,035.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715,956.65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988号《验资报告》。 根据《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 募集配套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投资额 年产 7 万吨水玻璃、7.5 万吨绿色 轮胎专用高分散性二氧化硅项目 项目总投资 募集配套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投资额 合计 66,778.90 62,471.60 注: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66,290,309.05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理财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四)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依旧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包括: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进度的情况。 四、上述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但依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确成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冷 鲲 孔林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